針對夏季食品安全特點,為保障公眾飲食安全,預防食物中毒發(fā)生,西安市市場監(jiān)管局28日要求,全市各類餐飲服務單位不得采購、使用、加工法律法規(guī)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。禁止采購、加工制售河豚魚及其制品、四季豆、發(fā)芽土豆及野外揀拾的蘑菇、野菜和野味。加工環(huán)境、工具容器和餐飲具應嚴格消毒,食品應生熟分開,燒熟煮透。嚴禁超范圍、超負荷經營,嚴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學校食堂加工制售涼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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